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在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之际,拓夫律师事务所举办以“法律服务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对于在社会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确立法治信仰,推动宪法的全面实施具有积极的意义,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让更多人懂得法律。
在此宪法之日,拓夫在精英团队中抽出2人,组成法律咨询服务小组,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维权的问题。解答之时并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图片,使居民们了解维权渠道、程序和方法。他们还印制法制教育宣传册,针对居民日常生活易受侵害的十几种情形,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